【资料图】
宁波市公租房货币补贴申请后什么时候发放?
货币补贴发放
(一)货币补贴从区(县、市)住建部门与货币补贴保障家庭签订货币补贴合同的次月起开始,按月(季)发放。
(二)货币补贴发放期间,货币补贴保障家庭获得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资格或者被取消货币补贴保障资格的,应当自公租房租赁合同生效当月或者区(县、市)住建部门作出货币补贴保障资格取消决定的次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三)货币补贴发放期间,货币补贴保障家庭类别发生变化或者住房市场平均租金标准调整的,应当自区(县、市)住建部门作出货币补贴保障家庭类别变更决定或者住房市场平均租金标准调整公布的次月起,按调整后的货币补贴标准发放。
(四)货币补贴金额计算结果见角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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