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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范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活动场所发生安全事故,加强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活动场所(经营性游泳池、馆)的安全管理。近日,镇宁自治县体育中心、县文化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对全县游泳池、馆开展逐一检查。
截至目前,共检查10家游泳场、馆,对不符合经营条件却私自营业的游泳池、馆,执法人员做好详细情况记录,依法对3家未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的游泳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避免因其违法经营行为而发生安全事故。
下一步,镇宁自治县将持续对全县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各场所落实安全责任、排除安全隐患,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体育健身环境。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杜延卿
编辑 胡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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