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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为继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近日发布公告或通知,释放一系列政策工具。 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
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已于近日联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三部门在此次通知中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 延续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公告,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公告执行至2025年底。
具体来看,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
此外,支持公租房建设和运营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将延续实施。根据公告,对公租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相关契税、印花税。对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告执行至202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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