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为维护消费领域不特定消费者中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切实推进消费领域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工作,市消委会与市检察院建立消费维权合作机制,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消费领域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协作的意见》,建立了消费民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持续提高民事支持起诉的办案质效。
2021年11月,湛江市区某健身会所在新开业期间以优惠促销活动吸引众多消费者缴纳会费。其中,消费者李某等20人在2021年11月至2022年8月办理了会员卡,并通过现金或微信转账等方式支付688元至5488元不等的会员费。2022年10月,该健身会所突然停业整顿,撤场闭店,并要求会员将会员权益转至在其他地址的健身房使用。然而,对于消费者来说,转会的健身会所不仅离家远,而且健身设施也不完善,影响了消费者对其会员权益的正常使用。对此,消费者李某等20人与该健身会所协商,该健身会所同意消费者退卡,但表示暂时无资金退赔会员费。无奈之下,消费者投诉至市消委会,请求帮助维权。
接到投诉后,市消委会工作人员随即展开调查。经调查发现,涉诉健身会所确实已停业。商场物业管理方称:健身会所是2022年10月底执行撤场的,且目前双方的租赁合同还未解除。随后工作人员联系上该会所法定代表人,其回应:他们撤场闭店主要是因为商场设施不合格,被相关部门要求永久停业整顿,停业是无奈之举。但目前确实没钱退给消费者,只能等跟商场解除租赁合同后,拿回押金才能给消费者退费,并表示年底前可以解决完。但直至去年年底,消委会工作人员多次催促健身会所退费,其皆以资金困难为由拒绝退款。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湛江市消委会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指派律师依法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将健身会所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经营者退还消费者所缴纳的会费共计4.78万元。同时,市消委会还根据与湛江市检察院联合签署的《关于加强消费领域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协作的意见》,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给检察院,并指导消费者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民事起诉,检察院审查后全数提起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并向法院送达《支持起诉书》,承办检察官积极与立案庭法官进行沟通协调,共同分析核实案情,与原、被告进行沟通。法官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促进矛盾纠纷便捷高效公正化解,最大限度节约诉讼资源,提高社会综合治理效能。
今年8月3日,经人民法院诉中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退还80%的会员费用给原告。至此,20名消费者在消委会、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多方共同努力下,收到健身会所的退款,挽回经济损失3.83万元。
标签: